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,构筑层次分明、简便易行的人才分类和支持体系,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,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届七次、八次、九次全会部署,按照《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闽委发〔2016〕21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》(闽委发〔2018〕28号)等文件要求,坚持以用为本、服务大局,突出“以产引才、以才促产”,在总结我省探索实践的基础上,统筹整合现有人才政策和人才项目,结合实际制定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试行)》。
《申报手册》详见附件。